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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条件:已在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,并可以出具档案所在人才中心的凭证。
2、材料:出具档案所在人才中心的托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,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。
3、办理程序:
(1)申请人出具所需的材料,填写《流动人员人事关系(档案)委托代管登记表》。
(2)申请人缴纳人事代理费用。
(3)人事代理部发商调函至原人才中心,本人须回原人才中心办理转出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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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员:今年养老保险月缴费为365元,请您12月1日前来区人才中心代理部前台续交今年养老金。0771-559018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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