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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件:
1、申请人在我中心办理人事关系(档案)和户口托管;
2、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从事务工、经商活动;
3、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(在校大中专生16周岁以上)的育龄人员。
所需材料:
1、广西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发放审批表(一式二份);
2、申请人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《结婚证》(未婚人员不需提供);
4、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;
5、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。
办理流程:
1、申请人在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广西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发放审批表并按规定项目如实填写;
2、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实际居住地村、居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;
3、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广西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发放审批表连同已准备的材料,交代理部前台工作人员进行审核;
4、工作人员审核后对合格材料进行签字、盖章;
5、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及广西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发放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办理(户口属于星湖、向阳派出所管辖的,请到青秀区新竹街道计生办办理;户口属于南湖派出所管辖的,请到津头街道计生办办理);
6、申请人办理完相关手续后,请将一份广西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发放审批表交回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,由工作人员记录证号并存入个人档案。
相关计生部门:
青秀区新竹街道计生办:民族大道新兴大厦后新竹小区内 电话: 5860335
青秀区津头街道计生办:琅西小学旁—青秀区税务代征处六楼 电话: 55245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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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员:今年养老保险月缴费为365元,请您12月1日前来区人才中心代理部前台续交今年养老金。0771-559018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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