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南宁市内和南宁市外条件和程序相同)
1、所需材料:入学通知书复印件(验原件)
2、办理程序
(1)申请人持《人事关系(档案)管理手册》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(验原件)向人事代理部申请户口迁出。
(2)申请人结清相关费用。
(3)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户口迁出材料送至派出所办理迁移,由派出所为申请人开具“户口迁移证”。
(4)广西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“户口迁移证”。
(5)申请人将“户口迁移证”交到户口迁入的学校办理落户手续。
 
 
   
  养老保险缴费短信  
 
代理人员:今年养老保险月缴费为365元,请您12月1日前来区人才中心代理部前台续交今年养老金。0771-55901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