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内户籍迁入  
  需改派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转入  
  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  
(一)。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转入(南宁市内和市外的高校毕业生条件和程序相同,含毕业两年内户口留存在学校或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):
1、入户材料:
(1)户口迁移证原件(“迁往地址”是“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”或报到单位, 确认户口迁入的派出所为我中心集体户管辖派出所:星湖派出所、南湖派出所、向阳派出所的其中一个;备注栏注明身高、血型)。
(2)报到证复印件一份(报到单位为南宁工作单位或是“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”,A4规格)。
(3)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验原件,A4规格)。
(4)1寸白底彩色身份证专用相片2张。
(5)与南宁市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(复印件)或与南宁市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(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)。
2、办理程序:
(1)单位或毕业生持盖有南宁市用人单位公章的《就业协议书》到人事代理部,填写《流动人员人事关系(档案)委托登记表》,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署“同意接收”意见并盖章。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。
(2)已毕业但在毕业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南宁市工作证明原件(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与南宁市就业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)到人事代理部办理户口接收申请手续。
(3)毕业生凭人事代理部出具的户口接收证明向学校(或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)办理户口迁移证。
(4)毕业生将户口迁移证等入户所需材料交人事代理部。
(5) 人事代理部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毕业生落户南宁手续,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的管辖出所有三个:南湖派出所、星湖派出所、向阳派出所。
(二)、中专毕业生户口转入:
1、入户材料
(1)户口迁移证原件(“迁往地址”是“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”或介绍信开具单位, 确认户口迁入的派出所为我中心集体户管辖派出所:星湖派出所、南湖派出所、向阳派出所的其中一个;备注栏注明身高、血型)
(2)中专介绍信原件(介绍单位为南宁工作单位或是“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”)
(3)毕业证复印件一份(验原件,A4规格)
(4)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验原件,A4规格)
(5)1寸白底彩色身份证专用相片2张
(6)与南宁市就业单位签订的《就业推荐表》(原件)。
(7)与南宁市就业单位签订的二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。
2、办理程序:
(1)单位或毕业生持盖有南宁市用人单位公章的《就业推荐表》到人事代理部,填写《流动人员人事关系(档案)委托登记表》,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署“同意接收”意见并盖章。
(2)毕业生将《就业推荐表》交回学校。
(3)毕业生毕业时领取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,毕业生将入户材料交人事代理部,
(4)人事代理部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毕业生落户南宁手续,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的管辖派出所有三个:南湖派出所、星湖派出所、向阳派出所。
 
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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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员:今年养老保险月缴费为365元,请您12月1日前来区人才中心代理部前台续交今年养老金。0771-55901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