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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派条件:毕业两年内的广西区内生源或在广西区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生,已开出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之一,未办理过转正定级手续。
(一)未办理落户手续
1、申请人持毕业证、身份证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与原报到证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、南宁市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(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)、1寸照片二张到人事代理部填写《流动人员人事关系(档案)委托登记表》,办理人事代理手续。
2、人事代理部开具“人事关系(档案)及户口接收函”。
3、申请人持上述1-2项的材料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改派(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电话:3859813,地址:南宁市大学东路134-2号)。
4、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原件、户口改迁通知单原件、报到证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、1寸白底彩色身份证专用相片2张、南宁市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(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)交人事代理部。
5、人事代理部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南宁手续,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的管辖派出所有三个:南湖派出所、星湖派出所、向阳派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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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户口已落在南宁市以外的地方
1、持报到证原件、已落户的户口证明或户口本、原报到单位同意解除关系的证明、与南宁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人事代理部申请办理人事关系(档案)和户口接收申请。
2、人事代理部为申请人开具“人事关系(档案)及户口接收函”。
3、申请人持1-2项材料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改派(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电话:3859813,地址:南宁市大学东路134-2号),领取“户口改迁通知单”。
4、申请人持1-3项材料到人事代理部申请办理南宁市户口准迁入手续。
5、人事代理部为申请人向南宁市公安局户政处申领“户口准予迁入证明”,获批后,通知申请人领取。
6、申请人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户口迁移证。
7、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原件、报到证复印件(已改派后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1寸白底彩色身份证专用相片2张、与南宁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交人事代理部。
8、人事代理部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南宁手续,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的管辖派出所有三个:南湖派出所、星湖派出所、向阳派出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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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员:今年养老保险月缴费为365元,请您12月1日前来区人才中心代理部前台续交今年养老金。0771-559018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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