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因工作关系等原因人事关系(档案)从区内外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转入 
1、条件:已在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,并可以出具档案所在人才中心的凭证。
2、材料:出具档案所在人才中心的托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,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。
3、办理程序:
(1)申请人出具所需的材料,填写《流动人员人事关系(档案)委托代管登记表》。
(2)申请人缴纳人事代理费用。
(3)人事代理部发商调函至原人才中心,本人须回原人才中心办理转出手续。
二、辞职、解除行政(劳动)隶属关系等方式的人员人事关系(档案)托管
1、条件:在原单位已办理辞职、辞退、解除劳动合同、除名手续,并可以出具与原单位脱离行政(劳动)隶属关系的批文、批复或通知等凭证的人员。
2、材料:与原单位脱离行政(劳动)隶属关系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,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。
3、办理程序:
(1)申请人出具所需的材料,填写《流动人员人事关系(档案)委托代管登记表》。
(2)申请人缴纳人事代理费用。
(3)人事代理部发商调函至原单位。

三、因工作关系等原因人事关系(档案)需转出至区内外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
材料: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调函、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《人事关系(档案)管理手册》。
办理程序:
(1) 申请人出具所需的材料,填写《流动人员人事关系(档案)转出审批表》。
(2) 结清有关费用。
(3) 人事代理部在整理完档案后将档案以机要方式转出。
工作时限:在代理人员办完转出手续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方式转出档案。
特别说明:
1、 人事关系和户籍关系同时在我中心托管的,转出人事关系(档案)时需同时或先行把户籍关系迁出。
2、 人事档案是毕业时托管在我中心,并工作满一年(毕业至下一年的6月)的代理人员应先填写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》,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再转出。

四、因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入编人事关系(档案)转出
材料:事业单位入编、国有企业接收的证明材料、工作单位档案接收函、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《人事关系(档案)管理手册》,如无法确认企业有档案管理权限的,须提供企业所在地人才中心档案接收函。
办理程序:
(1) 申请人出具所需的材料,填写《流动人员人事关系(档案)转出审批表》。
(2) 结清有关费用。
(3) 人事代理部在整理完档案后将档案以机要方式转出。
工作时限:在代理人员办完转出手续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方式转出档案。

五、户口在南宁市人才市场的代理人员户口转入
入户材料:1、户口迁移证原件(“迁往地址”是“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”或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单位, 确认户口迁入的派出所为我中心集体户管辖派出所:星湖派出所、南湖派出所、向阳派出所的其中一个;备注栏注明身高、血型)
2、人事代理部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
3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验原件,A4规格)
4、1寸身份证专用相片2张(黑白或白底彩色的大头照)
办理程序:
1、代理人员持《人事关系(档案)管理手册》、入户材料到广西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,由工作人员审核并签收。
2、工作人员将符合要求的入户材料送到派出办理入户手续。
3、代理人员可通过电话查询入户情况及户口编号。

六、户口转出到南宁市以外区域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
1、材料:户口迁入地的公安局户政处出具的“户口准予迁入证明”。
2、办理程序
(1)申请人持《人事关系(档案)管理手册》向人事代理部申请复印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。
(2)申请人持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向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手续,迁入地公安局户政处出具“户口准予迁入证明”。
(3)申请人持“户口准予迁入证明”向人事代理部申请户口迁出。
(4)申请人结清相关费用。
(5)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户口迁出材料送至派出所办理迁移,由派出所为申请人开具“户口迁移证”。
(6)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“户口迁移证”。
(7)申请人将“户口迁移证”交到户口迁入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
七、户口转出到南宁市内单位或房产所在地
1、材料:户口迁入地的公安局户政处出具的《南宁市公安局入户申请表》复印件。
2、办理程序
(1)申请人持《人事关系(档案)管理手册》到人事代理部复印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。
(2)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入申请材料,填写《南宁市公安局入户申请表》。由迁入地派出所出具。
(3)申请人持《人事关系(档案)管理手册》、《南宁市公安局入户申请表》复印件(验原件)向人事代理部申请户口迁出。
(4)申请人结清相关费用。
(5)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户口迁出材料送至派出所办理迁移,由派出所为申请人开具“户口迁移证”。
(6)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“户口迁移证”。
(7)申请人将“户口迁移证”交到户口迁入的单位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
 
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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